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非道路国四排放PEMS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选取
2、项目概况:
(1)采购背景:针对今年年底即将实施的非道路国四车辆PEMS检测,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企业需进行达标自查;因近期检测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工作在同步进行,考虑招标时间过程以及设备交货期长,今年下半年的检测工作暂定择优选择一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先开始工作。
(2)采购方式:线下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3)评审时间、地点:2022年7月20日,金年会
(4)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非道路国四排放PEMS检测第三方检测选取,具体内容见下表所示。
1)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PEMS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 | 1 | 工作量预计20台内 |
2)检测要求
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实施的非道路国四车辆PEMS检测,检测结果准确可靠,检测报告及时提供,并对检测的过程和结果保密。
二、参与非招标采购供应商信息
1.中机科(北京)车辆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2.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3.淄博青禾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4.厦门通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非招标采购评审小组构成
根据单位相关采购制度要求,组成由内燃所、质量部、法务办、服务管理部、试验试制车间组成的5人评审小组。
四、评审过程情况
评价小组对供应商文件现场进行查看,按照前期制定的评价标准,小组成员进行现场打分,依据评价人员打分结果统计平均分,结论为:中机科78.2分、安徽省计量院65.6分、淄博青禾42.6分、厦门通创47.4分。
五、评审结论及推荐意见
中机科(北京)车辆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如下表所示: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及符合本采购项目的需求情况,一致确认中机科(北京)车辆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成为候选成交供应商。
六、公示时间:2022年7月22日-2022年7月27日
七、异议方式:
1.公示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各相关单位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衣书面形式提出。
2.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若存在意义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臆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的,此类异议材料不予接受。
反馈部门:质量部 电话:0551-63689543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