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党员考核评价定性多、定量少等问题,制定《党员评价标准》,设置“基本要素、个性要素、关键要素”三个板块,对党员实行百分制考核,特别是对党员发挥作用进行量化赋分,实现由定性考核向定量考核转变。
体现岗位差异。“基本要素”“个性要素”“关键要素”分别由“四讲四有”党员共性评价标准、行政岗位和生产岗位党员个性评价要求、党员在部门或单位的考核绩效构成,并按照3:3:4权重分别赋分,细化为27个评价指标。
突出关键要素。加大“关键要素”权重,赋予40分的分值,以党员在部门(单位)全体员工中的绩效考核得分及排名为依据,排名越靠后扣减分越多。规定党员年度绩效考核在所处部门(单位)排名位于30%以后的不得分,直接影响考评结果,反向倒逼党员干得更好、保持先进性。
强化结果运用。党员量化考核结果与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和骨干评聘挂钩。2017年度,以党员量化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民主评议优秀党员379名,合格党员1498名,基本合格党员18名。2018年,集团本部骨干评聘中,有19名党员进入骨干序列,60名党员晋升骨干岗位,党员骨干比例达78%。